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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民歌的分類中國民歌的分類中國民歌有多種分類法。按體裁形式分類,大致可分為:號子(包括搬運號子、船工號子、作坊號子等)、山歌(包括一般山歌、放牧山歌、田秧山歌等)、小調(包括謠曲、時調、風俗儀式歌曲、舞歌等)3大類。在有些學者的論著中將民歌細分為號子、山歌、牧歌、田秧歌、船歌、童謠、小調、風俗儀式歌等。體裁分類法,有助于認識和研究民歌與人民生活的關系、民歌的社會功用、以及音樂表現(xiàn)方法、特點等問題。 勞動號子:是人們在體力勞動過程中編唱并直接為之服務的民歌,它的音樂堅實有力,粗獷豪邁,和勞動者關系十分密切,號子對勞動有著實用性和表現(xiàn)性兩種功用,號子有以下5種:搬運號子(包括裝卸、挑抬、推車號子
2、等);工程號子(包括打夯、打硪、建房、采石等);農事號子(包括車水、打糧號子等);船漁號子(包括行水、打魚、船務號子等);作坊號子(包括打藍、鹽工、榨油、制麻等)。在民歌中,勞動歌產生的最早,魯迅先生認為:我們不會說話的祖先原始人,在共同操勞得特別吃力的時候,懂得唱歌謠來減輕股肉的疲乏,來集中注意力。號子的領唱者就是勞動的指揮者,他用富于號召性的歌腔指揮眾人的勞動,號子的結奏極為短促,歌詞也比較單一,勞動者隨著節(jié)奏調整身體的協(xié)調,作為一種語言藝術,勞動歌最突出的藝術特點就是它強烈的節(jié)奏感。工程號子:(包括打夯、打硪、建房、采石等)船工號子農事號子小調:(包括謠曲、時調、風俗儀式歌曲、舞歌等)3大類小調是產生在群眾日常生活的休息娛樂、集慶等場合中的民間歌曲,它的流傳最為廣泛、普遍,形式較規(guī)整,表現(xiàn)手法較多樣具有曲折,細致的特點。山歌是產生于山野勞動生活中,聲調高亢、嘹亮、節(jié)奏較自由,具有直暢而自由抒發(fā)感情特點的民歌,山歌產生在遼闊寬廣的大自然環(huán)境之中,是人們上山砍柴,田間勞動,山野放牧,或行腳、小憩時,為了抒發(fā)內心的感情或向遠處的人遙遞情意,對答傳語而即興編唱成的,山歌在藝術表現(xiàn)上有三個特征:感情抒發(fā)的直暢性;編唱形式的自由性;形式手法的單純性,山歌又分為北方山歌,與南方山歌兩大類,北方山歌主要分布在西北色彩區(qū),西北山歌大多集中在幾個歌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