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承包責任制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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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承包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理順內部經濟關系,完善經濟承包責任制,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確保企業(yè)整體經濟效益,依據(jù)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集團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圍繞單位效益、管理者業(yè)績和職工貢獻,公司實行“三全兩多”即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全面內容考核的多層次、多種形式承包責任制。項目經理部實行項目管理目標總承包;分公司按年度綜合指標承包;機關及附屬單位按年度管理目標責任承包。各類人員按相應的責任制,實行多種形式承包和考核分配。承包指標見附表一 第三條 本辦法的重點是以承包和管理為手段,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各承包單位必須對各項承包指標進行成本設計,責任
2、到人并強化管理,要與新的工資分配制度和經濟承包責任制相結合,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公司審核后實施。 第四條 本辦法是運用經濟手段,界定公司所屬單位經濟責任制的準則,也是確定各種分配關系的依據(jù)。各單位和全體職工應認真實施并自覺遵守。 第二章 工程項目管理經濟承包責任制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在工程開工時,圍繞項目綜合管理計劃指標,實行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內部總承包。項目上交公司有關費用的基數(shù)以工程中標合同價為依據(jù),屬于工程造價以外的其它費用,或因企業(yè)投標決策讓利等因素,在確定上交費率指標中調整。項目管理過程中應收取水電設備安裝、防水外分包等單位的管理費用,不作為基數(shù)上交費用。項目施工中因設計和建筑標
3、準發(fā)生重大變更并超出或減少原合同價10%以外的,按公司最終認定的基數(shù)為依據(jù)上交公司有關費用。 一、承包形式 1.簽訂內部項目經濟承包合同且正常施工的,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2.2000年四季度以后新開工程,原則上實行“制造成本承包”,即參照中標價結合北京城建工程預算定額以下簡稱內部定額,公司重新認定其標準直接費,并在此基礎上對企管費預留部分和降低成本額等相關因素合理調整后一次性包死,以此作為項目成本總支出的最高限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洽商變更可列入承包基數(shù)。項目在創(chuàng)收節(jié)支的同時,必須確保上交公司各項費用見附件一。 3.建筑面積在二萬平米左右、在京市政工程造價在一千萬元以內,具備條件的工程實行“全額利
4、費保全承包”。即在中標價基礎上,公司經重新認定內部概算實際造價和應上交的各種利、費總額后一次性包死,確保上交,建筑材料除鋼材、木材 、水泥由公司和項目部共同競價采購外,其余材料由經理部采購,管理人員可自行組合見附件二。 4.對具備條件的工程項目,實行“工程整體分包承包”方式,在確定了分包方應上交公司的各項費用基礎上,根據(jù)項目的規(guī)模、施工難度確定定編人數(shù),測定管理人員費用開支,實行管理費用包干制,分包方上交各項費用扣除項目包干管理費用后剩余上交公司。分包方上交公司各項費用在確保稅金,勞保統(tǒng)籌基金,上級管理費等各項基金基礎上,根據(jù)項目中標具體情況,合理確定其它應交費用。項目人員管理費用開支,根據(jù)當
5、前公司工資水平、各項計提費用、公務用車費用、辦公費用及其它費用標準等綜合測定見附件三。 5.對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和特殊意義且造價偏低的工程,,按公司重新認定的成本實行“成本包干承包” 見附件四。 6.外埠市政、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實行按實際工程結算造價為基數(shù)統(tǒng)一按7%包括集團總承包收取管理費,不含稅金上交公司各項費用見附件五。外埠房建工程依據(jù)項目具體中標情況測定上交公司費用。 二、執(zhí)行內部定額制造成本承包辦法 1.制造成本的計量 按施工圖紙和城建內部定額計算規(guī)則計算工程量。特殊工程除外 2.制造成本的組成及計價原則 按照內部定額價,結合公司內部價格體系文件規(guī)定進行計價,具體組成如下: 1人工費:按
6、集團內部定額價執(zhí)行。 2材料費:由集團統(tǒng)購統(tǒng)配的三大主材,按當季度集團供應價加上相應市內運費和1.5%采購保管費,計入制造成本,施工合同協(xié)議中已明確的材料價格與當季度材料供應價發(fā)生價差的,正差部分上交公司,負差部分由公司承擔。施工合同協(xié)議中未明確材料價格的,由項目部負責組織與甲方商談確定材料價格。高于集團供應價的價差,可列入工程制造成本,低于集團供應價的價差由項目承擔并相應核減制造成本承包指標。其他材料價格執(zhí)行內部定額價。 3機械費:按內部定額價計入制造成本 4其它直接費:按內部定額價計入制造成本 5臨時設施、現(xiàn)場經費:按中標收入列入制造成本 6其它費用:工期獎、質量獎60%上交公司,40%計
7、入制造成本。其它技措費、風險費等費用,合同協(xié)議中有約定的20%上交公司,80%計入項目制造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通過項目努力爭取到的包干費,全部列入項目制造成本指標。 3.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后,根據(jù)具體情況對以下方面進行調整,作為最終項目承包、核算、審計和考核依據(jù): 1集團對定額調整修訂。 2按公司計劃要求獲工程質量市優(yōu)以上項目,依據(jù)內部定額規(guī)定、計取優(yōu)質工程增加費。 3獲市級以上含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依據(jù)內部定額規(guī)定計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 4向建設單位批回價差、洽商、索賠。項目施工中因設計和建筑標準發(fā)生重大變更并超出原合同價10%以外的,要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做相應調整,按公司最終認定制造成本指
8、標為依據(jù)上交公司有關費用;超出原合同價10%以內并構成工作量的部分,按規(guī)定上交稅金、勞保統(tǒng)籌基金和上級管理費后剩余部分列入制造成本承包指標;在原合同價基礎上減少的造價部分確認后調整承包基數(shù)。 5其它特殊原因造成造價變化,經公司確認以后進行調整。 4.特殊項目的處理 1模板工程:按公司當前通用常規(guī)施工方案考慮,項目經理部根據(jù)工程特點采用不同施工方案時,不予調整。但超常規(guī)或工程局部有特定的施工工藝要求的項目,經公司專業(yè)技術委員會認可后可按照實際施工方案予以調整。 2腳手架工程:按公司當前通用常規(guī)施工方案考慮。按不同的結構類型和檐高綜合實行按建筑面積平米包干具體見附表七。項目部采用不同方案時,不予調
9、整。 3土方、降水、護坡工程:按照項目實際的中標價或合同、協(xié)議價,結合實際市場價格,經公司認定后列入工程制造成本。 4鋼筋工程:由項目經理部負責按規(guī)格、型號,計算鋼筋用量,并應在30天內完成報公司物資部審核后列入制造成本。項目竣工結算后,按項目部與建設單位實際結算的鋼筋工程量相應調整制造成本。 5.經營管理部編制完成制造成本的施工預算后,會同該工程項目經理部對其進行審核,審核中調整子目累計差價不超過總造價3%時不予調整,并應在20天內完成審核。根據(jù)審核后的施工預算,確定制造成本,簽訂工程項目承包責任書,并將施工預算傳遞給財會、工程、物資、設備部、物資供應分公司和項目經理部。以此作為項目成本核算
10、、內部統(tǒng)計報量、物資供應、周轉材料及設備租賃管理的依據(jù)。 三、風險抵押金的交納 項目經理部按應上交公司降低成本額的一定比例交納風險抵押金見附表三,原則上由項目班子成員交納。其中:項目經理、書記同比例交納,但不得少于應交納抵押金總額的30%,其余班子成員由項目經理部自行確定。單位正職交納抵押金3萬元部分,在簽訂工程項目承包責任書10天內一次性交清;3萬元到7萬元部分在半年內交清,7萬元以上部分在一年內交清。整體分包承包的項目抵押金按照其包干管理費用的20%交納。 四、考核兌現(xiàn) 1.工程項目管理完結經審計綜合考核,按規(guī)定進行獎罰。在最終效益真實并如數(shù)上交公司后,有盈利的給予獎勵。否則,從抵押金或本
11、人其它收入中抵扣。具體考核獎罰標準見附表四 2.整體分包承包的項目考核,根據(jù)其管理費用開支和最終結算后實際上交公司費用情況進行考核。管理費用節(jié)約的全額獎勵項目,管理費用超支的,從項目抵押金中抵扣,抵扣不足的從其它收入中進行抵扣。屬于甲方指定分包且工程結算主要由分包負責的項目,必須依據(jù)分包合同確保上交公司費用;屬于公司自行分包且結算工作由我方負責的項目,工程竣工結算按項目承包合同上交公司費用后,超額部分按附表四進行考核兌現(xiàn)。確因工程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造價減少的項目,經公司認定后調整上交費用指標。 第三章 分公司經濟承包責任制 第六條 分公司按年度生產經營成果為對象,實行全體管理人員個人風險抵押、集
12、體承包責任制。具體按年度承包責任書約定執(zhí)行 一、承包形式 分公司按其生產經營對象和管理職能,以年度內實際實現(xiàn)超額利潤總額為基數(shù),按規(guī)定提取集體獎勵基金見附表四。未完成指標時,按規(guī)定扣減個人抵押金或從其他收入抵扣。 二、風險抵押金的交納 分公司管理人員按年度應實現(xiàn)利潤的40%一次性交納經濟承包風險抵押金,其中經理、書記風險抵押金最高控制在項目經理的平均標準,最低不得少于4萬元,其余人員由分公司決定,抵押金的交納參照項目部辦法執(zhí)行。 第四章 公司機關及附屬單位經濟承包責任制 第七條 公司機關部室及職工培訓中心、民警中隊全體管理人員實行“年度管理目標責任承包”。 一、承包內容具體按年度管理目標責任書
13、約定執(zhí)行 1.機關部室以年度應完成相關指標為對象,以部分管理費用承包使用結果掛鉤,實行管理指標與費用開支合一的綜合承包責任制。 2.附屬單位以年應完成工作指標和費用核算結果相結合的年度承包責任制。 二、抵押金交納 機關工作人員按原規(guī)定交納風險抵押金,如年終考核處罰,從效益崗薪中抵補應交納風險抵押金額度。 三、考核 按年度管理目標責任書承包內容完成情況,采取責任書、管理費用一體化綜合考核,其結果同單位獎罰掛鉤浮動。獎罰執(zhí)行《機關承包費用使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 第八條 機關部室年度管理目標承包,以公司年“工作要點”或“綜合計劃”中的量化指標為依據(jù),按其完成指標的難易程度和實際結果保持合理檔次,多勞
14、多得。 第五章 單位工資總額的核定與管理 第九條 項目經理部工資分配一律實行項目工薪制。項目工薪總額根據(jù)項目等級、定編人員、各類人員崗薪標準、合同工期、項目等級調節(jié)系數(shù),工資總額調節(jié)系數(shù)等因素綜合確定。具體執(zhí)行公司《工程項目工薪制暫行辦法》。 第十條 分公司工資分配實行年度利潤工資比見附表二控制和核發(fā),根據(jù)公司下達的利潤指標及確定利潤工資比確定分公司全年工資總額,具體執(zhí)行《機關及分公司工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機關及附屬單位按定編人數(shù),參照崗薪工資標準控制工資總額。具體執(zhí)行《機關及分公司工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月度單位工資總額的核定,以實際上報完成產值和上交利潤為依據(jù),分別按其完
15、成計劃比率提取并與安全、質量、工程款回收等指標掛鉤,具體按相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若超額完成計劃指標,也不再增核超過管理人員月基本崗薪標準部分,每季度進行平衡。 第十三條 單位成本潛虧時,管理人員月工資按其基本崗薪工薪標準的60%計發(fā)。被確定為虧損時按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 第六章 各類人員工資分配 第十四條 公司各類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以下工資分配制度: 1.經營者實行“年薪制”。 2.經營者集團公司副職、經理助理和副三總師實行工資總額包干制。 3.項目經理部實行工薪制。 4.其他管理人員實行崗位效益工資制,即崗薪制見附表五。 5.工人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和內部承包制見附表六。 第十五條 各類人員工資按
16、以下標準計發(fā): 一、項目經理部包括外埠管理人員每月按其對應的工薪標準及項目綜合效益指標完成率計發(fā)基本工薪,其成本不虧損時每半年發(fā)放20%的效益工薪,最終項目竣工審計后經考核計發(fā)剩余效益工薪。 二、分公司管理人員,每月根據(jù)完成利潤情況,計發(fā)基本崗薪,其中20%由分公司根據(jù)工作情況考核計發(fā),完成上交利潤指標且成本不虧損時,每半年發(fā)放一次20%效益崗薪,年終審計不虧損時補發(fā)剩余效益崗薪。工人每月按其崗位技能工資標準的60%計發(fā)基本崗位技能工資。根據(jù)每月的利潤情況,其浮動崗位技能工資由分公司依據(jù)內部考核辦法,在核定當月工資總額范圍內考核發(fā)放,若當月超額完成計劃指標,以當月工人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為基數(shù)按一
17、定的比例增核浮動崗位技能工資,超額10%以內部分按0.6系數(shù)增核,超額10%以上部分按0.3系數(shù)增核,但最高不得超過14%。 三、公司機關管理人員按月計發(fā)對應崗位的基本崗薪。效益崗薪的計發(fā),半年根據(jù)公司綜合效益完成情況發(fā)放一次,標準最高不超過20%,年終根據(jù)公司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結合各部室簽訂的年度管理目標責任書考核一并發(fā)放。經濟指標綜合完成率超過100%時,增長率在10%含以內的,效益崗薪增長系數(shù)為0.6,增長10%以上部分,增長系數(shù)為0.3。年度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兌現(xiàn)參照集團公司實施情況確定。 四、各類人員工資發(fā)放標準、考核辦法和具體實施,執(zhí)行公司《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工程項
18、目工薪制暫行辦法》、《機關及分公司工資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文件規(guī)定。 第十六條 基層經濟責任制承包考核兌現(xiàn)獎罰按以下標準執(zhí)行: 一、承包負責人經理、書記按承包責任書規(guī)定執(zhí)行,超額獎勵兌現(xiàn)獎罰,按風險抵押金同比例獎罰,但其分配方案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二、其他管理人員的效益兌現(xiàn)獎,在低于承包負責人70%以內,由各單位按責任制考核,依據(jù)內部職能分工,業(yè)績考評和貢獻大小,在多勞多得、兼顧公平的前提下自主分配。 第七章 其他工資分配 第十七條 民警中隊的警員輸出,每人/月按890元標準結算,警員工資按合同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民警中隊管理人員,在費用不超支的情況下,按機關崗薪標準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在規(guī)范管理,完
19、善內部考核的基礎上,工人也可適時采用單機單車、機組核算等內部經濟承包形式進行分配。 第十九條 塔吊、電梯司機浮動崗位技能工資采用與所在項目月完成產值和臺班雙掛鉤的辦法發(fā)放,具體執(zhí)行《機關及分公司工資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 工程項目從竣工的月份起,若在三個月內沒有接到新任務,管理人員仍享受原項目級別待遇。從第四個月起班子成員對應機關部門正、副職標準的60%計發(fā)基本工薪,其他人員按本人崗位標準的60%計發(fā)基本工薪。被確認為虧損的項目,按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支付的工期獎,質量獎,工程在施期間用于項目獎勵的最高只發(fā)放其獎勵額的50%,其余部分待項目竣工審計后發(fā)放。項目內
20、部分配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項目經理、書記的獎勵,由經理部研究,報請公司批準后實施。 二、其他人員獎勵,由經理部依據(jù)內部承包或其它形式考核后自主決定分配。 三、建設單位支付的獎勵,應以合同約定范圍內,項目在確保完成利潤或成本降低額指標前提下,公司內部銀行收到付款,施工管理部或質量管理部會同經營管理部、財會部研究按本規(guī)定核發(fā)。 四、項目未完成利潤指標或成本虧損時,建設單位支付的一切獎勵額均用于彌補上交公司有關費用或沖減成本虧損。 第二十二條 職工的加班工資及各類假期待遇,按《勞動法》和2000城建勞人發(fā)字第14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中,如有違反且情節(jié)嚴重的,按
21、以下規(guī)定處罰: 一、對未根據(jù)承包指標進行成本設計,指標分解并建立相應責任制,未制定與工資分配掛鉤考核實施細則的單位,每月基本工薪的20%浮動部分不予核發(fā)。 二、巧立名目、變相超發(fā)工資的單位,除如數(shù)扣回超發(fā)部分外,按超發(fā)額的200%處罰并上交公司。對主要領導,分工主管領導和業(yè)務經辦責任人員按個人實得額的200%處罰。 三、工資總額透支的單位,按透支部分的100%處罰,并上交公司,對單位主要領導、分工主管領導和業(yè)務經辦責任人員按個人實發(fā)額的100%處罰。透支發(fā)放的工資總額列入單位工資指標。 四、通過坐支或采取其它違法手段發(fā)放的工資總額,除按本條第一款處罰外,對責任人員按黨紀、國法或相關辦法處理。
22、五、公司機關有關人員如有其它違規(guī)行為,按公司相關決定處罰。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中,如與國家或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的,經公司修正后執(zhí)行。如與公司原有關管理制度不一致時,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1年起執(zhí)行,由公司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各承包單位上交公司費用一覽表 附表一 序 號 項 目 單 位 基 數(shù) 北京 項目 部 專業(yè)分公司 機關附屬單位 大型機械租賃 吊裝分 公司 物資設備租賃 物資供應分公司 試驗 中心 經警 中隊 機關 中隊 職工培訓中心 一 利潤 1 計劃利潤 % 概算收入 100 2 成本降低率 % 預算成本 附注 二 企業(yè)管理費 % 概算收入 94 三 稅
23、金兩稅一費 % 概算收入 100 四 勞保統(tǒng)籌費 % 概算收入 100 五 工程修繕統(tǒng)籌費 % 概算收入 0.2 六 職工福利費 % 工資總額 12 七 經理獎勵基金 % 工資總額 1.0 八 人才儲備基金 % 工資總額 1.0 附注:成本降低率指標 序號 類 型 成本降低率 序號 類 型 成本降低率 1 公建框架結構 4.0 2 公寓住宅磚混結構 3.0 3 公建磚混結構 3.0 4 工業(yè)框架結構 4.0 5 一般住宅框架結構 3.5 6 工業(yè)磚混結構 3.0 7 一般住宅磚混結構 2.5 8 公寓住宅大板現(xiàn)澆 3.5 9 北京市政道路 6.0 10 北京市政:立交橋、 過街橋、通道、橋涵
24、5.5 說明:1.外埠市政、高速路項目部,以工程實際結算造價為基數(shù)統(tǒng)一按7%(包括集團總承包收取的管理費,不含稅金)上交費用。 2.外埠房建工程依據(jù)中標情況測定上交費用。 3.專業(yè)分公司上交利潤指標以承包合同數(shù)為準。 4.“成本降低率指標”是按一般平均水平測定的,具體指標視工程價格構成及內部價格體系另定。 利潤工資比核定表 附表二 序號 單 位 利潤工資比1: 1 大型機械租賃分公司 2 吊裝分公司 3 物資設備租賃分公司 4 物資供應分公司 注:利潤工資比待定。 項目與專業(yè)分公司承包風險抵押金交納標準表 附表三 承 包 形 式 項目風險抵押金的計算標準及交納額度 承包負責人交納標準 全額利費
25、 保全承包 根據(jù)項目的不同結構類型,按制造成本承包交納抵押金辦法提高10%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抵押金額約4-5萬元 制造成本 承 包 成本包干 承 包 產值利費 承 包 外埠市政 高 速 路 房建項目 承 包 以土建直接費為計算依據(jù),按項目應上交公成本降低額的一定比例交納風險抵押金,標準如下: 1.1000萬元以內的,按成本降低額的60%交納(最高水平約為20萬元)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約3萬元。 2.3000萬元以內的,按成本降低額的40%交納(最高水平約為40萬元)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約6萬元。 3.5000萬元以內的,按成本降低畹?0%交納(最高水平約為53萬元)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約7.8萬元。
26、 4.7000萬元以內的,按成本降低額的25%交納(最高水平約為62萬元)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約9.2萬元。 5.10000萬元以內的,按成本降低額的20%交納,最高額控制在70萬元。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約10萬元,(最高限額) 6.10000萬元以上的,按直接費在10000萬元以內的標準交納。 承包負責人各交納約3萬元 整體分包 承 包 按照成本項目包干管理費的20%交納。 專 業(yè) 分 公 司 年度承包 管理人員按實現(xiàn)利潤的40%交納集體承包抵押金,對實現(xiàn)利潤高的單位,集體抵押金控制在40萬元以內。 承包負責人最低交納4萬元,最高控制在7萬元。 項目超額盈利(虧損)獎罰表 附表四 承包形式 獎
27、勵 標 準 利費保全 外埠高速 路、房建 項目承包 超額盈利部分上交公司且工程尾款收回后,按規(guī)定扣除企業(yè)所得稅和工資專項基金外,其余部分全部獎勵給項目經理部。其中:項目承包負責人的兌現(xiàn),按風險抵押金同比例獎罰,其余人員的兌現(xiàn)由項目經理部決定。 制造成本 承 包 超額盈利部分上交公司且工程尾款收回后,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計計算獎勵,其中:項目承包負責人的兌現(xiàn),按風險抵押金同比例獎罰,其余人員的兌現(xiàn)由項目經理部決定。150萬元以內的,獎勵20%;251-150萬元段,獎勵25%;3151-250萬元段,獎勵30%;4251萬元以上部分,獎勵35%。 成本包干 承 包 成本包干節(jié)余部分,按“制造成本承包
28、”獎勵辦法獎勵。 整體分包 承 包 管理費包干節(jié)余部分視為超額盈利,全部獎勵給項目經理部。超額上交公司費用,按“制造成本承包”獎勵辦法獎勵。 分 公 司 年 度 承 包 完成年度利潤指標并實現(xiàn)超額利潤上交公司的,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計獎勵分公司: 150萬元以內的,獎勵30%;251-150萬元段,獎勵35%;3151-250萬元段,獎勵40%;4251萬元以上部分,獎勵45%。 處 罰 若承包期結束,經審計虧損單位,用交納的抵押金內抵補虧損額,低扣后仍虧損的,從承包方的工資或其它收入中低扣,并視情節(jié)罰承包負責人5-15%。 管理人員崗薪工資標準表 附表五 序號 序列比 例關系 崗位序列 標 準 1 公司正職 年薪制 2 1 公司副職、三總師、一級項目正職 3600 3 0.85 經理助理、副三總師、一級項目副職、二級項目正職 3060 4 0.8 1 部門正職、專業(yè)分公司正職、二級項目副職、三至五級項目正職 2880 5 0.85 部門副職、專業(yè)分公司副職、三至五級項目副職 6 0.85 特類崗 2450 7 0.75 一類崗 一檔 2220 二檔 2160 三檔 2100 8 0.65 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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