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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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技術條件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est equipment based onmicro-computer for relaying protectionDL/T 624—1997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yè)標準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技術條件DL/T 624—1997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est equipment based onmicro-computer for relaying protection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yè)部 1997-10-22 批準 1998-01-01 實施前 言隨著我國電力工業(yè)的迅速發(fā)展,新型繼電保護裝置特別是微機保護的推廣應用,對相應的測試技術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涉及計算機自動測試等先進技術的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以下簡稱試驗裝置 )已成為繼電保護測試領域必不可少的專用設備。試驗裝置的開發(fā)與應用對提高繼電保護測試水平,防止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動作,保障電網(wǎng)安全運行有著積極的現(xiàn)實意義。試驗裝置在硬件和軟件方面的任何問題都會造成對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的檢測結果,嚴重的甚至會危及被試設備以及試驗裝置自身的安全。由于使用試驗裝置后不再外接計量儀表,加上使用場所的諸多客觀因素和測試對象的多樣化等方面的原因,必須對試驗裝置的各項技術性能和指標提出明確的要求。為規(guī)范試驗裝置的技術性能和產(chǎn)品質量,滿足電力行業(yè)的需求,根據(jù)電力工業(yè)部科技司綜[1995]44 號文,華東電管局組織編寫了本標準。在編寫過程中,標準起草人員對試驗裝置的現(xiàn)場使用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調研,對國內外一些試驗裝置進行了比較全面的檢測與實用性考核,并與部分高校和開發(fā)研制單位進行磋商,經(jīng)多次認真的討論和修改后制定了本標準。本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裝置的使用環(huán)境、技術條件和應具備的功能,以及對該產(chǎn)品檢驗、包裝、運輸、貯存等方面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由電力工業(yè)部提出。本標準由電力工業(yè)部繼電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華東電業(yè)管理局、江蘇省電力試驗研究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周棟驥、汝泰來、張軍、高翔、章耀耀。1 范圍本標準對繼電保護微機型試驗裝置(以下簡稱試驗裝置) 的使用條件和技術要求作了具體規(guī)定。本標準適用于檢驗 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線路保護、元件保護以及容量在 200MW及以上的發(fā)電機—變壓器組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試驗裝置。引用本標準時,應在產(chǎn)品標準或技術條件中具體規(guī)定所引用的章、條。 凡屬產(chǎn)品的特殊技術性能,應在該產(chǎn)品的標準或技術條件中專門給予規(guī)定和說明。2 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 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 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423.1—89 電工電子產(chǎn)品基本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試驗 A:低溫試驗方法GB2423.2—89 電工電子產(chǎn)品基本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試驗 B:高溫試驗方法GB/T2423.4—93 電工電子產(chǎn)品基本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試驗 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GB/T2423.5—95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Ea 和導則:沖擊GB/T2423.10—95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第 2 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Fc 和導則:振動(正弦)GB2423.22—87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規(guī)程 試驗 N:溫度變化試驗方法GB6162—85 靜態(tài)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的電氣干擾試驗GB6592—86 電子測量儀器誤差的一般規(guī)定GB7261—87 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基本試驗方法GB/T14598.3—93 電氣繼電器 第 5 部分:電氣繼電器的絕緣試驗GB/T14598.9—95 電氣繼電器 第 22 部分第 3 篇:輻射電磁場干擾試驗DL478—92 靜態(tài)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DL/T553—94 220~500kV 電力系統(tǒng)故障動態(tài)記錄技術準則ANSI/IEEE C37.111—1991 暫態(tài)數(shù)據(jù)格式(IEEE Standard Common Format for Transient Exchange)3 定義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3.1 總有效值(total root mean square)各次諧波與基波的方均根值。3.2 諧波含量[harmonic content (for voltage or current)]從交變量中減去基波分量所得到的量。3.3 諧波含有率[harmonic ratio(HR)]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 h 次諧波分量的方均根值與其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之比。3.4 總諧波畸變率[total harmonic distortion(THD)]周期性交流量中的諧波含量的方均根值與其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之比。3.5 基準工作條件(reference operating conditions)一組帶公差的基準值和基準范圍的影響量的集合,在此條件下確定試驗裝置的基本誤差。3.6 額定工作條件(rated operating conditions)性能特性的測量范圍與影響量的工作范圍的集合,在此條件內,確定試驗裝置的改變量和工作誤差。3.7 絕對誤差(absolute error)試驗裝置設定輸出值與輸出量約定真值之差。3.8 相對誤差(relative error)試驗裝置的絕對誤差與輸出量約定真值之比。3.9 準確度(accuracy)輸出量約定真值偏離試驗裝置設定輸出值的程度。3.10 基本誤差(intrinsic error)在基準條件下測得試驗裝置的誤差。3.11 影響量(influence quantity)不是測量的對象,但影響試驗裝置的輸出量。3.12 改變量(variation)當一個影響量相繼取兩個不同值時,對試驗裝置同一設定輸出值的輸出量約定真值的示值差。3.13 工作誤差(operating error)在額定工作條件內任一點上測得或求得的某些性能特性的誤差。3.14 誤差極限(limits of error)對工作在規(guī)定條件下的試驗裝置輸出量所規(guī)定的誤差極值,由基本誤差極限和改變量的極限兩部分組成?;菊`差極限根據(jù)基準工作條件而定,改變量極限根據(jù)額定工作條件而定。3.15 合閘相位(closing phase angle)交流激勵量在合閘瞬間施加于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電壓(或電流) 的相位角。3.16 人工測試方式(manual test method)通過人工控制完成對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各種特性和整定值測試的方式。3.17 自動測試方式(automatic test method)按預先設定好的測試程序連續(xù)自動完成對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各種特性和整定值測試的方式。3.18 標準測試模式(standard test mode)對某種未知特性的繼電器及保護裝置按常規(guī)保護的典型特性進行測試的模式。3.19 專用測試模式(special test mode)對某種已知特性的繼電器及保護裝置進行測試的模式。3.20 用戶自定(可編程)測試模式[custom (programmable) test mode]用戶根據(jù)測試需要自行確定試驗條件和試驗參數(shù)的測試模式。4 使用條件4.1 環(huán)境溫度:-5~45℃(如用戶有特殊需要,可與制造單位協(xié)商確定更為嚴酷的環(huán)境溫度條件)。4.2 相對濕度:不大于 90%(相對濕度為 90%,環(huán)境溫度不低于 25℃時, 試驗裝置內無凝露)。4.3 大氣壓強:80~110kPa。4.4 交流供電電壓:額定值,允許波動范圍為-20%~15%。4.5 交流供電頻率:50Hz,允許波動范圍為-4%~2% 。4.6 交流供電波形:正弦波,允許總諧波畸變率不大于 5%。4.7 直流供電電壓:額定值,允許波動范圍為-20%~15%。4.8 直流供電電壓的紋波系數(shù):不大于 5%。4.9 周圍環(huán)境要求如下。4.9.1 無爆炸危險,無腐蝕性氣體及導電塵埃,無嚴重霉菌,無劇烈振動源。4.9.2 無正常運行中發(fā)電廠和變電所范圍內可能遇到的電磁場。4.9.3 有良好接地設施。5 技術要求5.1 整機性能特性試驗裝置整機性能特性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5.1.1 試驗裝置應配備至少四相交流電壓源(其中一相電壓源用于模擬零序電壓和檢驗同期裝置)和三相交流電流源,每相電壓、電流源應分別構成獨立的回路, 且其幅值、相位和頻率應能連續(xù)可調。5.1.2 試驗裝置的基準工作條件見表 1,基準工作條件下的基本誤差采用相對誤差表示。5.1.3 試驗裝置的額定工作條件見表 2,額定工作條件下的工作誤差亦采用相對誤差表示。5.1.4 試驗裝置應能檢驗電流、電壓、頻率、差動、阻抗、方向、中間、時間等繼電器和保護裝置,以及檢同期繼電器、同期裝置等安全自動裝置。表 1 試驗裝置基準工作條件影 響 量 參比值或范圍 允 許 偏 差環(huán)境溫度 20℃ ±2℃環(huán)境濕度 45%~75% —大氣壓力 86~106kPa —交流供電電壓 額定值 ±2%交流供電頻率 — ±1%交流供電波形 正弦波 總諧波失真系數(shù)≤2%直流供電電壓 ① 額定值 ±2%直流供電電壓的紋波系數(shù) ① 0 ≤2%外磁場干擾 應避免 大地磁場陽光照射 避免陽光照射 —工作位置 按制造廠規(guī)定 —周圍環(huán)境 無塵埃、振動等 可以忽略的值① 當試驗裝置采用直流供電方式時的條件,下同。表 2 試驗裝置額定工作條件影 響 量 工 作 條 件 允 許 偏 差環(huán)境溫度 -5~45℃ —環(huán)境濕度 ≤90% —大氣壓力 80~110kPa —交流供電電壓 額定值 -20%~15%交流供電頻率 50Hz -4%~2%交流供電波形 正弦波 總諧波失真系數(shù)≤5%直流供電電壓 額定值 -20%~15%直流供電電壓的紋波系數(shù) ≤5% —外磁場干擾 發(fā)電廠、變電站范圍內可能遇到 的電磁場 —5.1.5 試驗裝置的電壓源輸出端短路或電流源輸出端開路時,均不應對試驗裝置自身和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造成危害。5.1.6 試驗裝置在使用過程中不應發(fā)生失控現(xiàn)象而對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造成危害。5.1.7 試驗裝置所給出的試驗條件及有關參數(shù)的設置必須定義明確。5.1.8 試驗裝置本體應具備專用的接地端子。5.2 電氣、機械性能試驗及試驗后技術要求試驗裝置應按以下的規(guī)定進行電氣、機械性能試驗。在完成電氣、機械性能試驗后,仍應滿足有關標準所規(guī)定的各項技術要求。5.2.1 低溫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12 章的規(guī)定。其試驗方法按 GB2423.1 的規(guī)定進行。5.2.2 高溫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13 章的規(guī)定。其試驗方法按 GB2423.2 的規(guī)定進行。5.2.3 電源適應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15 章的規(guī)定。5.2.4 抗振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16 章的規(guī)定。其中振動響應試驗的嚴酷等級選表 4 中的 1 級,振動耐久試驗的嚴酷等級選表 5 中的 1 級。試驗方法按 GB/T2423.10 的規(guī)定進行。5.2.5 抗沖擊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17 章的規(guī)定。其中沖擊響應試驗的嚴酷等級選表 7 中的 1 級,沖擊耐久試驗的嚴酷等級選表 8 中的 1 級。試驗方法按 GB/T2423.5 的規(guī)定進行。5.2.6 抗干擾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 19.1 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 GB6162 的規(guī)定進行。5.2.7 抗輻射電磁場干擾性能應符合 GB/T14598.9 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及內容按 DL 478 附錄Ⅰ的規(guī)定,其中試驗嚴酷等級選Ⅱ級。5.2.8 絕緣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20 章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 GB/T14598.3 中第 6、7、8 章的規(guī)定進行。5.2.9 抗潮濕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21 章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 GB2423.4 的規(guī)定進行。5.2.10 溫度貯存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 22.2.2 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 GB2423.22 中第 1 章的規(guī)定進行。5.2.11 機械性能應符合 GB7261 中第 25 章的規(guī)定。5.3 試驗裝置接口試驗裝置接口的功能和技術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5.3.1 控制兩臺試驗裝置的同步接口。5.3.2 控制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開出量接口。a)在電氣上相互隔離的開出量應不少于 4 對。b)各開出量的遮斷容量應不低于 250V、0.3A(直流) 。c)提供由試驗人員自定(可編程 )開出量邏輯關系的功能。5.3.3 檢測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動作行為的開入量接口。a)在電氣上相互隔離的開入量應不少于 8 對。 b)各開入量的輸入阻抗不低于 10kΩ,最大承受輸入電壓不低于 250V(直流),并能同時適應不同幅值與極性的帶電觸點或空觸點的開入量。c)提供由試驗人員自定(可編程 )開入量邏輯關系的功能。5.4 試驗裝置的交流電流源交流電流源輸出幅值的分辨力、準確度、頻率、總諧波畸變率、響應速度、帶負載能力以及輸出時間等技術參數(shù)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5.4.1 輸出電流幅值的可調范圍及分辨力a)0~1A 時,最小可調步長為 0.001A,分辨力為 0.001A。b)1~10A 時,最小可調步長為 0.01A,分辨力為 0.01A。c)10~30A 時,最小可調步長為 0.1A,分辨力為 0.1A。5.4.2 輸出電流頻率的可調范圍及分辨力a)在 0~65Hz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01Hz,分辨力為 0.001Hz。b)在 65~450Hz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1Hz,分辨力為 0.01Hz。c)在 450~1000Hz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1Hz,分辨力為 0.1Hz。5.4.3 輸出電流幅值的準確度a)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幅值在 0.2~30A 范圍內的基本誤差應滿足表 3 的要求。表 3 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幅值在 0.2~30A 時基本誤差范圍改 變 量 電流源輸出頻率范圍 允許偏差 基本誤差0~65Hz ±0.001Hz ≤0.5%65~450Hz ±0.01Hz ≤1.0%輸出頻率450~1000Hz ±0.1Hz ≤1.5%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幅值在 0.2~30A 范圍內的工作誤差極限應滿足表 4 的要求。表 4 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幅值在 0.2~30A 時工作誤差極限范圍改 變 量 電流源輸出頻率范圍 允許偏差 工作誤差極限0~65Hz ±0.002Hz ≤1.0%65~450Hz ±0.02Hz ≤1.5%輸出頻率450~1000Hz ±0.2Hz ≤2.0%5.4.4 輸出電流響應速度對電流源輸入頻率為 50Hz,占空比為 0.5 的標準方波,輸出電流幅值為 30A 時,在阻性負載上測得電流上升和下降的時間應不大于 200μs,且其變化速率應不小于 0.15A/μs。5.4.5 輸出電流總諧波畸變率a)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幅值在 0.2~30A 范圍內,總諧波畸變率不大于 0.5%。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幅值在 0.2~30A 范圍內,總諧波畸變率不大于 1.0%。5.4.6 輸出交流電流中直流分量直流分量值不大于設定輸出值中交流量峰值的 0.5%。5.4.7 帶負載能力a)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為 5A,負載功率因數(shù)為 0~1 時,電流源輸出功率不小于 75V·A。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為 30A,負載功率因數(shù)為 0~1 時,電流源輸出功率不小于 450V·A。5.4.8 輸出時間 a)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在小于 10A 范圍內,應能連續(xù)輸出。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在 10~20A 范圍內,連續(xù)輸出時間不小于 60s。c)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流在 20~30A 范圍內,連續(xù)輸出時間不小于 10s。5.5 試驗裝置的交流電壓源交流電壓源輸出幅值的分辨力、準確度、頻率、總諧波畸變率、響應速度、帶負載能力以及輸出時間等技術參數(shù)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5.5.1 輸出電壓的可調范圍及分辨力a)在 0~10V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01V,分辨力為 0.001V。b)在 10~30V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1V,分辨力為 0.01V。c)在 30~75V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1V,分辨力為 0.1V。d)在 75~120V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1V,分辨力為 0.1V。注:120V 為用于模擬零序電壓和檢驗同期裝置的電壓源輸出電壓幅值,下同。5.5.2 輸出電壓頻率的可調范圍及分辨力a)在 0~65Hz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01Hz,分辨力為 0.001Hz。b)在 65~450Hz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1Hz,分辨力為 0.01Hz。c)在 450~1000Hz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1Hz,分辨力為 0.1Hz。5.5.3 輸出電壓幅值的準確度a)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2~75V(120V)范圍內的基本誤差應滿足表 5 的要求。表 5 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2~75V(120V)時基本誤差范圍改 變 量 電壓源輸出頻率范圍 允許偏差 基本誤差0~65Hz ±0.001Hz ≤0.5%65~450Hz ±0.01Hz ≤1.0%輸出頻率450~1000Hz ±0.1Hz ≤1.5%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2~75V(120V) 范圍內的工作誤差極限應滿足表 6的要求。表 6 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2~75V(120V)時工作誤差極限范圍改 變 量 電壓源輸出頻率范圍 允許偏差 工作誤差極限0~65Hz ±0.002Hz ≤1.0%65~450Hz ±0.02Hz ≤1.5%輸出頻率450~1000Hz ±0.2Hz ≤2.0%5.5.4 輸出電壓響應速度對電壓源輸入頻率為 50Hz,占空比為 0.5 的標準方波,輸出電壓幅值為 75V(120V)時,在阻性負載上測得電壓上升和下降的時間應不大于 120μs(200μs) ,且其變化速率應不小于 0.5V/μs。注:200μs 為用于模擬零序電壓和檢驗同期裝置的電壓源輸出電壓響應時間。5.5.5 輸出電壓總諧波畸變率a)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2~75V(120V)范圍內, 總諧波畸變率不大于0.5%。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2~75V(120V) 范圍內,總諧波畸變率不大于1.0%。5.5.6 輸出交流電壓中直流分量 直流分量值不大于設定輸出值中交流量峰值的 0.5%。5.5.7 帶負載能力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為額定值,負載功率因數(shù)為-1~1 時,電壓源連續(xù)穩(wěn)定輸出功率不小于 30V·A。5.5.8 交流電壓源輸出時間在額定工作條件下應能連續(xù)輸出。5.6 交流電流源與交流電壓源的同步性交流電流源與交流電壓源的輸出應具備良好的同步性,在模擬短路故障時,電流與電壓輸出的不同步時間應不大于 100μs。5.7 直流輸出試驗裝置應具備調試中間、時間繼電器所需的輔助直流電源,其技術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5.7.1 輸出電壓幅值的可調范圍及分辨力a)在 0~125V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01V,分辨力為 0.01V。b)在 125~250V 范圍內,最小可調步長為 0.1V,分辨力為 0.1V。5.7.2 輸出電壓幅值的準確度a)基準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5~250V 范圍內,基本誤差不低于 0.5%。b)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幅值在 5~250V 范圍內,工作誤差極限不低于 1.0%。5.7.3 輸出電壓紋波系數(shù)輸出直流電壓中的交流分量不大于設定輸出值的 1%。5.7.4 帶負載能力額定工作條件下,輸出電壓為額定值時,輸出功率應不小于 30V·A。5.7.5 電壓源輸出時間在額定工作條件下應能連續(xù)輸出。5.8 交流電流源與交流電壓源的相位控制電流源各相之間、電壓源各相之間、電流源與電壓源各相之間的相位控制的范圍及準確度應滿足以下要求。5.8.1 移相范圍及分辨力移相范圍為 0~360°,最小可調步長為 1°,分辨力為 1°。5.8.2 移相準確度a)基準工作條件下,允許偏差不大于 1°。b)額定工作條件下,允許偏差不大于 2°。5.8.3 合閘相位控制范圍及分辨力合閘相位控制范圍為 0~360°,最小可調步長為 1°,分辨力為 1°。5.8.4 合閘相位控制準確度a)基準工作條件下,合閘相位控制范圍內,允許偏差不大于 1°。b)額定工作條件下,合閘相位控制范圍內,允許偏差不大于 2°。5.9 時間測量試驗裝置檢測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動作時間的測量范圍、分辨力及準確度應滿足以下要求。5.9.1 時間測量范圍及分辨力a)1.0~99.9ms 內,分辨率為 0.1ms。b)100~999ms 內,分辨率為 1ms。c)1~9.99s 內,分辨率為 0.01s。 d)10~99.9s 內,分辨率為 0.1s。5.9.2 時間測量準確度a)基準工作條件下,時間測量的基本誤差應滿足表 7 的要求。b)額定工作條件下,時間測量的工作誤差極限應滿足表 8 的要求。表 7 基準工作條件下,時間測量的基本誤差范圍時間測量范圍 基本誤差1.0~99.9ms ≤0.1%100~999ms ≤0.1%1~9.99s ≤0.1%10.0~99.9s ≤0.1%表 8 額定工作條件下,時間測量的工作誤差極限范圍時間測量范圍 工作誤差極限1.0~99.9ms ≤0.2%100~999ms ≤0.2%1~9.99s ≤0.2%10.0~99.9s ≤0.2%為適應各類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測試與整定,試驗裝置應具備以下功能。5.10.1 測試方式的設定a)人工測試方式。b)自動測試方式。5.10.2 測試模式的設定a)標準測試模式。b)專用測試模式。c)用戶自定(可編程)測試模式。5.10.3 動作特性搜索方式的設定5.10.3.1 模擬動態(tài)故障時的動作特性搜索方式a)極坐標方式(Z- φ)阻抗動作特性。b)直角坐標方式(X -R)阻抗動作特性。c)阻抗 (Z/t)階梯動作特性。d)電流( I/t)階梯動作特性。e)電壓 (U/t)階梯動作特性。f)頻率(f/t)階梯動作特性。g)最小精確工作電流。h)最小精確工作電壓。i)用戶自定(可編程) 搜索方式。5.10.3.2 模擬穩(wěn)態(tài)故障時的動作特性搜索方式a)極坐標方式(Z- φ)阻抗動作特性。b)直角坐標方式(X -R)阻抗動作特性。c)阻抗 (Z/t)階梯動作特性。d)電流( I/t)階梯動作特性。e)電壓 (U/t)階梯動作特性。f)頻率(f/t)階梯動作特性。 g)du/dt 動作特性。h)di/dt 動作特性。i)df/dt 動作特性。j)反時限動作特性。k)最小精確工作電流。l)最小精確工作電壓。m)用戶自定(可編程) 搜索方式。5.10.4 試驗條件、參數(shù)的設定5.10.4.1 模擬故障類型包括:a)單相接地;b)兩相短路;c)兩相短路接地;d)三相短路;e)三相短路接地;f)轉換性故障;g)非全相運行工況下疊加 a)~c)所列故障類型;h)模擬功率倒向(固定電壓相位與幅值,電流突然反向 180°);i)模擬帶負荷運行工況下疊加 a)~h)所列故障類型。5.10.4.2 模擬故障時間包括:a)故障前時間;b)故障存在時間;c)轉換性故障的轉換時間;d)功率倒向時間;e)重合閘動作的無電流中斷時間;f)模擬斷路器分閘與合閘時間。5.10.4.3 整定值及允許誤差參數(shù)。5.10.4.4 模擬接地故障零序補償系數(shù)及有關網(wǎng)絡參數(shù)。5.10.4.5 模擬故障過渡電阻參數(shù)。5.10.4.6 模擬轉換性故障的轉換相別及轉換性故障電流參數(shù)。5.10.4.7 模擬功率倒向故障電流參數(shù)。5.10.4.8 模擬電壓、電流、頻率變化率所需幅值與時間變化范圍參數(shù)。5.10.4.9 穩(wěn)態(tài)交流量疊加直流分量的初始值及范圍。5.10.4.10 疊加諧波分量的次數(shù)、幅值和相位。5.10.4.11 檢測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動作行為的開入、開出量及其邏輯關系。a)模擬高頻收發(fā)信機與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之間的動作邏輯關系。b)由試驗人員自定(可編程)邏輯關系。5.10.4.12 合閘相位控制方式。a)由試驗人員在 0~360°范圍內任意設定合閘角度。b)隨機合閘角度。c)模擬合閘瞬間需同時對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施加電壓和電流時,應以電壓量為參考相位。5.10.4.13 計時方式包括:a)以交流和直流電流、電壓和各種故障分量進行內觸發(fā)啟動并采用電位、空觸點或電位觸點停表的計時方式;b)以電位、空觸點啟動和停表的外觸發(fā)計時方式。5.10.5 變頻功能a)電流變頻,各相應能獨立可調。b)電壓變頻,各相應能獨立可調。c)電流與電壓均變頻。5.10.6 疊加直流功能疊加直流功能應具備由交流量合閘相位與直流衰減時間常數(shù)確定疊加直流分量和用戶自定義疊加直流分量兩種模式。5.10.6.1 交流量合閘相位與直流衰減時間常數(shù)確定疊加直流分量模式a)穩(wěn)態(tài)交流電壓或電流初相位 φ 0 的設定范圍:0~180 °。b)直流衰減時間常數(shù) τ 的設定范圍:0~300ms。c)在電流、電壓需同時疊加直流分量時,應以交流電壓相位為參考相位。d)電流源和電壓源的各相應能同時在穩(wěn)態(tài)交流量上疊加直流分量,所疊加直流分量的初相位和直流衰減時間常數(shù)均應能在線獨立調整。e)顯示交、直流分量疊加后輸出的總有效值和波形。5.10.6.2 用戶自定義疊加直流分量模式a)穩(wěn)態(tài)交流電壓或電流初相位 φ 0 的設定范圍:0~180 °。b)直流衰減時間常數(shù) τ 的設定范圍:0~300ms。c)在電流、電壓需同時疊加直流分量時,應以交流電壓相位為參考相位。d)電流源和電壓源的各相應能同時在穩(wěn)態(tài)交流量上疊加直流分量,所疊加直流分量的幅值、初相位和直流衰減時間常數(shù)均應能在線獨立調整。e)穩(wěn)態(tài)交流電壓和直流電壓及穩(wěn)態(tài)交流電流和直流電流均應能分別獨立設置。f)顯示交、直流分量疊加后輸出的總有效值和波形。5.10.7 疊加諧波功能a)電流源和電壓源的各相均應能同時疊加 9 次以下的各次諧波分量。b)電流源和電壓源各相輸出量應能疊加不同幅值、相位和次數(shù)的諧波分量,所疊加諧波分量的幅值與相位均應能在線獨立調整。c)在電流、電壓需同時疊加諧波時,以基波電壓相位為參考相位。d)顯示基波與諧波合成后各相電流與電壓的總有效值、諧波含有率、總諧波畸變率、諧波相位等參數(shù)及合成后的波形。e)諧波量計算方法及術語的數(shù)學表達式見本標準的附錄 A。5.10.8 模擬振蕩功能a)模擬系統(tǒng)振蕩。b)模擬系統(tǒng)振蕩加故障。5.10.9 故障再現(xiàn)功能a)可將符合 DL/T553 技術要求的故障錄波器所記錄到的數(shù)據(jù)文件輸入到試驗裝置進行故障再現(xiàn)。b)可將按 ANSI/IEEE C37.111 中 COMTRADE 文本格式編寫的數(shù)據(jù)文件,輸入到試驗裝置模擬各種類型的短路故障試驗。5.10.10 自檢及異常工況報警功能a)開機時應能進行整機功能自檢。b)開機時應能進行各相電流、電壓源的準確度校檢。c)電流源輸出端開路報警。 d)電壓源輸出端短路報警。e)檢測過程中電流、電壓源( 含使用疊加諧波功能和疊加直流電壓、電流功能)準確度超標報警。f)檢測過程中電流、電壓源( 含使用疊加諧波功能和疊加直流電壓、電流功能)輸出波形失真報警。5.10.11 數(shù)據(jù)處理及自動生成測試報告功能a)提供經(jīng)試驗人員確認的有關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檢驗項目、試驗條件及測試程序清單。b)提供打印測試數(shù)據(jù)和特性曲線功能。c)測試完畢自動生成測試報告和有關特性曲線圖表。d)為保證測試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測試得到的所有數(shù)據(jù)應不能修改。e)對被試繼電器、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測得的整定誤差超標數(shù)據(jù)自動標注識別符號。f)對在異常工況下所測得的數(shù)據(jù)自動標注識別符號。g)測試報告和數(shù)據(jù)應能調入常用文字處理軟件,給用戶提供測試報告格式再編輯的條件。6 檢驗規(guī)則對試驗裝置進行質量檢驗時應按以下規(guī)則進行。6.1 檢驗分類試驗裝置的檢驗分外觀檢驗及電氣、機械性能檢驗。檢驗種類分型式試驗、出廠檢驗和定期檢驗。6.1.1 型式試驗6.1.1.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一般應進行型式檢驗:a)新產(chǎn)品或老產(chǎn)品轉廠生產(chǎn)的試制定型鑒定;b)正式生產(chǎn)后,在結構、材料、工藝等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時;c)正常生產(chǎn)時,應定期或在積累一定產(chǎn)量后周期性進行檢驗;d)產(chǎn)品長期停產(chǎn)后,恢復生產(chǎn)時;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f)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6.1.1.2 型式試驗的檢驗項目按表 9 的規(guī)定。6.1.1.3 檢驗中如發(fā)現(xiàn)有任一章( 條)不符合要求者,應查明并消除試驗裝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并重新進行型式試驗,直至全部檢驗項目合格。6.1.2 出廠檢驗6.1.2.1 每套試驗裝置在出廠之前,必須由制造廠技術檢驗部門對裝置進行全面的外觀檢查以及技術指標和技術性能檢驗,檢驗項目按表 9 的規(guī)定。6.1.2.2 出廠檢驗中若有任一章( 條)不符合要求者,必須消除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檢驗合格后,由技術檢驗部門頒發(fā)合格證。6.1.3 定期檢驗定期檢驗的周期為 1 年,必要時可隨時送檢。檢驗項目按表 9 的規(guī)定。表 9 受檢試驗裝置在額定工作條件下的檢驗項目序 號 檢 驗 項 目 型式試驗 出廠檢驗 定期檢驗1 低溫性能檢驗 √ 2 高溫性能檢驗 √ 3 電源適應性檢驗 √ √ 4 抗振動性能檢驗 √ 5 抗沖擊性能檢驗 √ 6 抗干擾性能檢驗 √ 7 抗輻射電磁場干擾性能檢驗 √ 8 絕緣性能檢驗 √ √ 9 抗潮濕性能檢驗 √ 10 溫度貯存性能檢驗 √ 11 機械壽命檢驗 √ 12 接口功能及技術性能檢驗 √ √ √13 交流電流源技術性能檢驗 √ √ √14 交流電壓源技術性能檢驗 √ √ √15 交流電流源與交流電壓源同步 性檢驗 √ √ √16 直流電源技術性能檢驗 √ √ √17 各項功能檢驗 √ √ √18 連續(xù)通電 100h 檢驗 √ √ 6.2 受檢試驗裝置的誤差試驗方法按 GB6592 第 3 章的規(guī)定進行。6.3 受檢試驗裝置的基準工作條件按表 1 的規(guī)定進行。6.4 受檢試驗裝置的額定工作條件按表 2 的規(guī)定進行。7 標志與數(shù)據(jù)7.1 標志制造廠應在試驗裝置的明顯部位清晰標志以下內容。7.1.1 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產(chǎn)品系列號和出廠日期。7.1.2 安全標志及有關注意事項的說明。7.1.3 電流、電壓源的輸出端,控制單元的輸入、輸出端以及各個接口和面板上的按鈕應用明顯的色彩或字符標示。7.2 數(shù)據(jù)制造廠應提供以下技術數(shù)據(jù)。7.2.1 額定工作條件技術數(shù)據(jù)。7.2.2 性能特性的技術數(shù)據(jù)。7.2.3 接口技術數(shù)據(jù)。7.2.4 誤差、誤差極限數(shù)據(jù)及其表達式。7.2.5 電流、電壓源輸出特性曲線。8 包裝、運輸、貯存及其他8.1 包裝8.1.1 產(chǎn)品應有良好的內、外包裝,并具備防塵、防雨、防水、防潮、防振等措施。8.1.2 外包裝箱上應以不易洗刷或脫落的涂料作如下標志。a)發(fā)貨廠名、產(chǎn)品名稱、型號。 b)收貨單位名稱、地址、到站。c)包裝箱外形尺寸(長×寬 ×高)及毛重。d)包裝箱外應標有“防潮 ”、 “向上” 、 “小心輕放”等標志字樣。8.1.3 包裝箱內應附有技術說明書、使用手冊、檢驗報告、附件、備品、備件、裝箱清單以及產(chǎn)品檢驗合格證。8.2 運輸8.2.1 產(chǎn)品應適于陸運、空運、水運(海運) 。8.2.2 運輸和裝卸必須嚴格按照包裝箱上標志的規(guī)定以及國家運輸標準有關規(guī)定進行。8.3 貯存包裝好的試驗裝置應貯存在環(huán)境溫度-25~70℃,濕度不大于 75%的庫房中,室內無酸、堿、鹽及腐蝕性、爆炸性氣體,不受灰塵、雨、雪的侵蝕,長期不用的產(chǎn)品應保留原包裝。8.4 其他8.4.1 制造廠應提供試驗裝置必須具有的對工作不可缺少的備品、備件和試驗專用的零件、部件、技術說明書及使用手冊。8.4.2 從發(fā)貨之日起,如果運輸、貯存、使用過程合理,在兩年內制造質量低于本技術條件時,制造廠應無償為用戶修復、更換軟件和零件、部件。8.4.3 技術檢驗和監(jiān)督部門在發(fā)現(xiàn)試驗裝置的質量不穩(wěn)定現(xiàn)象時,有權隨時抽取試驗裝置進行技術性能檢驗。附 錄 A(標準的附錄)諧波術語的數(shù)學表達式A1 第 h 次諧波電壓含有率 HRUh??10%(A1)式中:U h——第 h 次諧波電壓 (方均根值);U1——基波電壓(方均根值)。A2 第 h 次諧波電流含有率 HRIh??10(A2)式中:I h——第 h 次諧波電流 (方均根值);I1——基波電流(方均根值)。A3 諧波電壓含量 UH: ??Uh???2(A3)A4 諧波電流含量 IH: ??IIh ??2(A4)A5 電壓總諧波畸變率 THDu: THDUu??1 0%(A5)A6 電流總諧波畸變率 THDi: Ii1 (A6)-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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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保護 微機 試驗裝置 技術 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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