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學生黨支部工作若干規(guī)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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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學生黨支部工作若干規(guī)定 (征求意見稿) 高等學校學生黨支部是高校黨的基層組織,是高校黨的全部工作和戰(zhàn)斗力的基礎。為切實加強學生黨支部建設,強化基層,打牢基礎,為建設創(chuàng)業(yè)型東南強校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對學生黨支部工作做如下規(guī)定: 黨支部的設置 一、本著有利于黨支部開展工作,有利于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有利于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的原則,優(yōu)化學生黨支部設置。堅持把本科生“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實現(xiàn)“低年級有黨員、高年級有黨支部”的工作格局;堅持把研究生黨支部建在學科團隊、專業(yè)方向上,實現(xiàn)黨建工作與研究生學習、科研工作的有機結合;探索在校學生組織及學生社團、學生生活社區(qū)、學生公寓、網絡虛擬群體等新型大學生組織上創(chuàng)建黨員服務站(點),創(chuàng)新學生黨員聯(lián)系和服務同學、帶動周圍同學共同進步的渠道。 二、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單位,都應當成立黨支部。設立黨支部要經上一級黨組織批準,并報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為加強學生黨支部的建設,分管學生工作的學院黨委(黨總支)副書記、學生思想政治輔導員應編入學生黨支部。要注意選派優(yōu)秀的教師或學生黨員編入力量薄弱的學生黨支部,切實加強學生黨支部建設。 三、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可根據(jù)工作需要設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各1人;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及正、副書記通過支部全體黨員選舉產生,報上級黨組織批準,每屆任期2年,屆滿按期改選。特殊情況下,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改選。選舉要按照選舉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選舉結果和委員分工,要報上一級黨組織批準,并報校黨委組織部備案。支部委員會在任期內如有缺額,要經選舉和報批程序及時補充。必要時,上一級黨組織可以調動或指派黨支部的書記、副書記。 四、為便于開展黨內活動,黨員較多的黨支部可按照便于組織和指導黨員活動,保證支部決議貫徹執(zhí)行的原則,根據(jù)實際需要、黨員數(shù)量和分布情況,分設若干黨小組,每個黨小組不得少于3名黨員(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黨員),一般不超過15名黨員。黨小組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不是黨的一級基層組織,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堅持選拔政治素質好、群眾威信高、工作能力強、熱心于黨務工作的優(yōu)秀學生黨員或黨員干部、黨員教師作為學生黨支部書記的人選。各學院黨委(黨總支)應首先選派學生思想政治輔導員親自擔任年段黨支部或聯(lián)合班級黨支部的書記。重視對大學生黨支部書記的培養(yǎng),抓好對他們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黨支部書記在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委會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日常工作。黨支部副書記協(xié)助支部書記開展工作,支部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負責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六、宣傳、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推動學生班級團結進步。學生黨支部要堅持推動班級集體建設。學生黨支部要圍繞促進學生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協(xié)調發(fā)展,引導廣大學生勤于學習、勇于創(chuàng)新、甘于奉獻,努力成為理想遠大、信念堅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頑強的新一代,視野開闊、知識豐富的新一代,開拓進取、艱苦創(chuàng)業(yè)的新一代。 七、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組織學生黨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不斷增強黨性,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充分發(fā)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積極開展黨支部工作“立項活動”,激發(fā)黨支部活力、創(chuàng)造力;大力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嚴格開展黨支部考評黨員、民主評議黨員,建立健全大學生黨員隊伍的自我純潔機制,永葆學生黨員先進性;切實抓好日常管理,不斷強化學生黨員的組織觀念,監(jiān)督其嚴格遵守黨紀國法、校紀校規(guī),遵守學生黨員行為規(guī)范,督促其在學風基礎建設中起表率作用,檢查其帶動形成良好學風所發(fā)揮作用的情況;注重研究解決支部存在的問題,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提高認識、增強團結、共同進步的目的。 八、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級事務管理,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堅持把學生黨員培養(yǎng)成學生工作骨干,對適合擔任班級兩委的學生黨員要正面引導、積極推薦,通過民主選舉方式參與班級事務管理,充分發(fā)揮學生黨員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骨干帶頭作用。推行無職學生黨員設崗定責,組織他們支持配合班級做好思想政治教育、業(yè)務學習、日常管理、評獎評優(yōu)、社會實踐、考研就業(yè)服務等工作,并首先把創(chuàng)新強的工作交給學生黨員來完成,增強學生黨員宣傳、組織和服務群眾的工作能力,充分發(fā)揮好先鋒模范作用。在關鍵時刻、重大活動中,加強學生黨員動員和考驗,發(fā)揮黨支部堡壘作用保證工作任務完成。 九、培養(yǎng)教育學生中的入黨積極分子,按標準和程序發(fā)展學生黨員。黨支部應制定發(fā)展黨員工作年度計劃,堅持把培養(yǎng)教育貫穿于發(fā)展黨員工作的全過程,做到有措施、有檢查。按照“重心下移、重在培養(yǎng)”要求,堅持“早播種、早選苗、早培養(yǎng)”,指導好團組織“推優(yōu)”工作,積極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的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嚴格遵守各項發(fā)展黨員工作制度,嚴格履行發(fā)展黨員手續(xù),建立并完善入黨、轉正述責、答辯和測評制度、入黨承諾制度,強化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確保新黨員質量。 十、經常聽取學生黨員和普通學生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愛國主義教育為重點,以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以大學生全面發(fā)展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把學生黨支部建設成為開展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堅強堡壘。要抓好黨團組織生活會、“雙學”、社會實踐等活動,團結教育學生黨員和普通學生,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定期分析和研究學生的思想情況,關心他們的思想、學習及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扎實開展好黨員聯(lián)系和服務群眾工作,堅持黨支部、學生黨員聯(lián)系困難同學制度,推行學生黨員結對幫扶在經濟、心理、學業(yè)、就業(yè)上有困難或表現(xiàn)后進同學的工作,力所能力地幫助困難同學解決一些實際困難,讓他們切實感受黨組織的關心和溫暖,激發(fā)他們努力工作和認真學習的熱情;推行黨員承諾,促使學生黨員把履行承諾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在服務群眾中團結和凝聚群眾;積極倡導與組織開展青年志愿者活動,增強學生黨支部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工作和學習制度 學生黨支部要履行工作職責,健全工作制度,轉變工作作風,努力做到學生黨支部為學生黨員服務、學生黨支部和學生黨員為廣大學生服務,不斷增強大學生黨支部的凝聚力和影響力,為保持學校和諧穩(wěn)定、促進改革發(fā)展,建設創(chuàng)業(yè)型東南強校提供組織保證。 十一、支部委員會要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嚴格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加強自身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設。凡重大問題經個別醞釀提出后,必須經過支委會集體討論后提交黨員大會決定,然后分工負責貫徹實施。沒有設支委會的支部,凡是重大問題必須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或報請上級黨組織決定。在支部委員會中,書記同委員是平等關系,書記要尊重委員的民主權利,支委要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發(fā)揮委員的作用,委員要支持書記的工作,主動作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十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堅持每月開展一次組織生活,注意改進活動方式和內容,提高質量。必須嚴格考勤,發(fā)現(xiàn)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黨員,要按黨章規(guī)定嚴肅處理。應使用統(tǒng)一的《基層黨組織工作手冊》做好組織生活記錄,記錄應保持完整,隨時接受上級檢查。 十三、“三會一課”制度。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支委會,研究加強支部組織建設和思想教育的措施,并檢查落實情況。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專門進行布置和報告工作。根據(jù)需要開好黨小組會議。采取多種有效形式,組織黨員進行黨課學習和討論,做到與雙學活動相結合,使黨員先學一步、深學一層。 十四、民主生活會制度。每學期以黨小組(未設黨小組以支部)為單位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聽取黨員思想匯報,檢查黨員學習工作生活和完成黨支部交辦的任務情況,堅持黨性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年終召開民主生活會應同時進行黨支部考評黨員工作。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黨員,要按黨章規(guī)定嚴肅處理。 十五、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根據(jù)上級黨組織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認真抓好動員教育,個人總結,群眾評議和組織處理四個環(huán)節(jié)。通過民主評議,大力表彰先進,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十六、思想政治工作和聯(lián)系群眾制度。黨支部要根據(jù)上級黨組織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見,制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計劃,建立黨員聯(lián)系群眾制度。每位黨員應至少聯(lián)系兩名黨外學生,真誠主動、力所能及地幫助學習、生活等方面有困難同學,支部每學期至少檢查一次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的情況。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把黨支部建設成為帶動學生班級團結進步和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堅強堡壘。 十七、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制度。根據(jù)本單位存在的實際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設定需要黨員發(fā)揮作用的具體崗位,并把工作劃定成黨員能做且能做好的若干具體事務,抓好設置崗位、自我認崗、支部定崗、公示明崗、引導履崗、考核評崗等環(huán)節(jié),使設崗定責成為無職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新平臺。 十八、黨員責任追究制度。每個黨員都要有責任意識,凡是有黨員的地方出了問題首先要追究黨員的責任,即黨員是否參與了,是否阻止了,是否向黨組織匯報了,是否發(fā)揮作用了。對有責任的黨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告誡、直至黨紀處分。 十九、黨費收繳管理制度。黨支部按月收繳黨費并登記,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5日前上交上一級黨組織,每學期公布一次黨費交納情況。收繳人要填寫好黨費證。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須按黨章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十、計劃總結請示匯報制度。黨支部在自己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但遇到重大問題或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須請示上級黨組織。同時,黨支部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匯報。每學期初應向上一級黨組織上報學期工作計劃和前一學期工作小結。 其他 二十一、每兩年進行一次學院黨委、黨總支考評黨支部工作。通過考評,規(guī)范管理,健全激勵制約機制。 二十二、本條例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二十三、本條例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2003年11月修訂的《學生黨支部工作若干規(guī)定》同時廢止。-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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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大學 學生 黨支部 工作 若干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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